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小額貸款公司貸后管理工作,保證信貸資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的貸后管理,包括貸款使用申報、貸后檢查等。 第二章 貸款使用申報 第四條 貸款企業應在xx開立基本帳戶和貸款專戶,由擔保中心對貸款企業的貸款專戶實行監管并兼章。 第五條 應對貸款資金實際用途進行審查,嚴禁貸款資金挪作他用。企業使用貸款資金要進行申報。 第六條 應設立貸款企業貸款資金使用臺帳,對貸款企業的貸款資金使用逐筆登記。 第七條 對有疑問的貸款支付,應要求借款人提供以往資金支付憑證存根聯復印件、收款人的收款憑證或發票(如有)等。 第八條 企業使用貸款時,應履行以下程序: (一)企業按照貸款用途,在使用貸款前,應向公司提出貸款資金使用計劃(詳見附表一)。 (二)企業在動用貸款資金時應向擔保中心提供真實有效、與原件核對無誤的購銷合同及復印件、發票或能證明借款合同規定用途的資料,并由企業負責人在提供的憑證上簽字、蓋章,一式兩份。 (三)公司監管人員根據企業提交的材料,按照借款合同資金用途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方可簽字動用貸款資金。 ? 第三章 貸后監管 第九條 公司監管人員每月至少到借款企業進行一次檢查,重點對抵(質)押物進行實地檢查,并收集企業每月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 第十條 公司檢查人員在貸后檢查中力求早日發現風險隱患,對重大問題及時提出預警報告,并采取相應措施,降低風險。 第十一條 檢查內容: (一)基本情況:主要檢查客戶主體資格是否仍然有效,包括: 1、營業執照是否經過工商行政部門或主管部門年檢合格; 2、貸款卡是否經人行年審通過,同時應檢查貸款登記記錄; 3、客戶是否正常納稅; 4、客戶的名稱、公章、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及高層管理人員和股東是否變更或準備變更; 5、客戶經營組織形式是否變更或準備變更; 6、客戶的資本結構是否變更或準備變更; 7、客戶經營范圍是否調整或準備調整。 8、以上幾點都應分析其變更或調整的主要原因,及其對銀行信貸資金安全的影響程度。 (二)經營狀況:通過了解客戶所在行業和企業內部各類因素的變化對客戶生產經營的影響,分析客戶經濟效益和還款能力的變化狀況和趨勢。 1、國家對客戶所在行業和主產品相關法律、政策得到調整及其所產生的影響。 2、客戶所在行業的特點對客戶的經營產生何種影響,該行業處于何種發展階段,行業經濟周期與國家、國際經濟周期的關系以及行業的經濟和技術環境等。 3、客戶在行業中的地位,行業排名及占有率的變化。 4、客戶生產用主要原材料的供應渠道的變化情況,及其對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程度;產品市場價的變動及其經濟效益的影響程度。 5、客戶生產是否正常運行,機器設備是否滿負荷運轉。 6、客戶產品市場占有率的變化情況,檢查客戶與主要供應商及銷售商之間的供銷合同及結算憑證,了解客戶真正的生意伙伴及銷售業績。 7、客戶的上下游企業集中程度和客戶對他們的依賴程度。 8、客戶生產的產品(服務)被其他產品(服務)替代的可能性。 9、客戶生產技術,產品開發狀況。 10、其他經營狀況。 第十二條? 檢查程序: (一)公司應采取現場檢查制,由風險部負責,對貸款企業每一月至少進行一次檢查,并收集企業每月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 (二)查看企業銷售、財務、稅收等相關憑證,并作好記錄。 (三)針對企業狀況向企業負責人提出問題,并由企業負責人一一答辯。 (四)根據檢查結果,填寫貸后檢查訪談記錄(詳見附件二),并作出對該企業經營、財務等情況的綜合評價,寫出企業信貸資金使用效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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